各相关单位及老师:
根据出国(境)审批程序需要,请寒假期间及下学期开学初计划出国(境)的老师,于2019年12月30日前来我处办理出国(境)手续。因公出国(境)手续需要提前3个月办理,请老师们合理计划申报时间。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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