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工作要求,凡购置贵重仪器设备、进口设备、单一来源设备均需组织专家论证,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采购。为推进以色列政府贷款项目的执行,方便各单位购置仪器设备,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和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于9月27日~9月28日组织开展了仪器设备购置专项集中论证活动,现将论证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至2019年10月1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反映。
电话:(027)68862316
电子邮箱:gzc@wust.edu.cn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十月八日
论证设备清单092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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