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按照《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和《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精神,经与税务局反复沟通确认,前期提供的“年终奖发放优化纳税方案测算表”计税公式有所调整。现将有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1、如各位老师所选择的年终发放方案不变,财务处将依照最新税务政策,仍按最低税负为各位老师进行税务筹划,最终应纳税额以税务局核实为准。
2、确需重新选择发放方案,可按新的“年终奖发放优化纳税方案测算表”(见附件1)重新测算最优发放方案,并于2019年1月25日下午5:00前将电子版的《年终奖发放方案表》(见附件2,请将文件名改为“工号+姓名”)发送至财务处邮箱:wustcwcs@126.com。
给您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见谅。
附件:
附件1:年终奖发放优化纳税方案测算表.xlsx
附件2:年终奖发放方案表.xlsx
财务处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