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9年申报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的筹备工作,并实现我校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可持续性发展,根据《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鄂发改高技〔2010〕269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2018年申报条件及要求,现对2019年开展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预申报遴选工作进行通知:
一、申报条件:
1、工程研究中心主要依托单位须具有主持省级及以上重点科研项目的经历,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待工程化开发、技术含量高和市场前景好的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
2、工程研究中心主要依托单位须拥有先进的研发试验基础设施配套条件,其中相关研发设备原值数不少于20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3、工程研究中心主要依托单位须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及相应的人才队伍。创新平台总人数不少于40人,其中专职科研人员数量不少于20人。
4、工程研究中心主要依托单位联合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龙头企业开展产学研实质性共建,联合开展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
5、工程研究中心所在产业领域符合《湖北省“十三五”产业创新能力发展和建设规划》提出的范围,能为解决产业发展瓶颈问题提供关键共性技术支撑,并具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
二、申报要求
1、同一承担单位(法人)申报不能超过1个工程研究中心;相同行业细分领域(方向)的工程研究中心(含已批复的工程实验室)原则上不重复认定。
2、请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编写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2),并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
3、请于2019年3月1日(周五)前提交纸质材料,将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负责人签字盖章)及电子版报送科发院基地建设与成果管理处(青山校区主楼1310办公室)。
联系人: 陈老师 余老师
联系电话:027-68862621
附件1:省工程研究中心推荐表.xls
附件2: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方案编制提纲.doc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