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仪器设备购置集中论证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方便各单位购置仪器设备,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学校将于5月19~20日组织开展集中论证工作,请各单位做好答辩准备,相关要求如下。
一、地点:青山校区主楼1610会议室
二、工作安排
1、5月19日,各有关单位按照待论证设备情况表(附件一)顺序进行介绍,总体安排如下:
上午8:30~12:00
先进材料与纳米技术研究院、材冶学院、耐火材料与冶金国家重点实验室、化学与化工学院、机械自动化学院、研究生院、评估处
下午14:00~17:30
计算机学院、大数据研究院、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信息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管理学院、图书馆
2、5月20日,专家讨论并形成论证意见。
三、汇报要求
1、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介绍时间6分钟以内,自备电子版汇报材料,介绍提纲如下:
(1)基本情况:设备名称、数量、经费来源及预算、主要功能、技术参数等;
(2)条件准备情况:安装场地、水电、管理人员、维护经费及配套设备落实情况;
(3)使用效益分析:校内同类设备情况,设备购置的意义和必要性;
(4)询价过程:同价位不同公司的相关型号产品数据对照表格(3家以上)
2、进口设备、单一来源论证:介绍时间2分钟以内,自备电子版汇报材料,汇报提纲如下:
进口设备:
(1)询价过程:同价位不同公司的相关型号产品表格数据对照(国内2-3家和国外2-3家)
单一来源:
(1)特定商家公司或厂家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信息,从而明确出售方主体法律资格。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可搜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信息,网址为: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如果商家公司是厂家公司的独家代理销售权的,也可在该商家公司或厂家公司的官网上,获得相关的独家代理销售证书等资料。
(2)询价过程:同价位不同公司的相关型号产品数据对照表格(3家以上)。
联系人:刘英
联系电话:68862205
邮箱:527873163@qq.com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五日
备注:
请各单位于5月18日之前把参加答辩的技术负责人名字和联系方式报给国资处,谢谢!
附件一:待论证设备情况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