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现将2018年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及调休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劳动节:4月29日(星期日)至5月1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补4月30日(星期一)的课,原4月28日(星期六)的课停课,相应顺延一周。
二、端午节:6月18日(星期一)放假,与周末连休。
三、中秋节:9月24日(星期一)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国庆节:10月1日(星期一)至7日(星期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上班,分别补10月4日(星期四)、10月5日(星期五)的课,原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的课停课,相应顺延一周。
后勤集团、校办企业、校医院可根据情况,自行安排放假时间。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学校办公室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