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规定,即日起对我校以下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等项目进行廉政公示。如发现该项目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问题,请在设备安装或工程等项目验收、交付使用后一个月之内,书面向监察处反映。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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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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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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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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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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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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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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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与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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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永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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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与经济学院教室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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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SG-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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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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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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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宏锦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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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校区学一舍拆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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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SG-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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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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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自动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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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视科光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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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声材料测试平台等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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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KD2018B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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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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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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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自动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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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德普施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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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重构综合测控实验实训平台等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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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KD2018B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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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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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27—68862473
电子邮箱: jwjc@wust.edu.cn
监察处
2018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