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
8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
,现将201
8
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
及
调休
的
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
一
、清明节:4月5日
(星期四)
至7日
(星期六)
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二
、劳动节:4月29日
(星期日)
至5月1日
(星期二)
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三
、端午节:6月18日
(星期一)
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
、中秋节:9月24日
(星期一)
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
、国庆节:10月1日
(星期一)
至7日
(星期日)
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上班。
后勤集团、校办企业、校医院可根据情况,自行安排放假时间。
节假日期间,各
单位
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
师生员工
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学校办公室
201
8
年
1
月
8
日